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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奎屯垦区公安局伊犁路派出所巡逻大队一封信

2014-10-17 16:41:15   来源:    点击:
尊敬的奎屯市垦区公安局伊犁路派出所领导:
     2014年10月5日我公司客服部接到陈女士电话了解到自己将公共自行车停放在自家楼下,上楼吃饭期间不慎将自行车297号丢失 ,随后在自家小区派出所报警案件一直在侦破中,同时我公司运营部也在积极配合寻找。于2014年10月16日我公司客服部接到贵单位巡逻大队杨警官电话告知自行车于10月15凌晨巡逻时在天北新区气象酒店附近绿化带中找到,车辆完好无任何损坏。在此感谢贵单位巡逻大队的认真负责及辛劳,此致!
     同时我公司工作人员提醒:自行车取出不使用时请及时换回,
在借还公共自行车时有语音提示,希望大家能耐心听取语音提示,确定自行车已经锁上之后再离开。如果车辆未曾锁上,那么再借车时就会无法借出,造成出行的不便。